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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温州讨债公司 时间:2024-01-20 点击:1169 官网:https://wenzhou.wjfzxh.com/
案 情 简 介
张某某与陈某是生意伙伴,2022年2月,陈某累计欠张某某货款150000元,随后,由于资金紧张,陈某又向张某某借款350000元作为启动资金,并承诺月利息为1%。张某某出于对朋友的帮忙,也过于相信陈某的人品,在没有任何抵押担保和保证的情况下,于2022年2月一次性向陈某转款350000元,陈某在收到该款后,向张某某出具了借款500000元的借条,并承诺一年到期付清借款本息。借款期限届满后,陈某却迟迟不予还款,张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,张某某委托了本所的刘轩律师,要回借款。
案 件 结 果
一方面,刘轩律师 多次与欠款人及其相关方进行沟通谈判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同时又不失时机地向其阐明法律后果,施加合理的法律压力;另一方面,有条不紊地启动诉讼程序,精心准备诉讼文书,精准适用法律条文,在法庭上以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确凿的证据展示,有力地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经过数月奋战,此次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巨额欠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160000元,这场艰难的债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,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。
律 师 提 醒
律师在此提醒,借款金额较大时,一定要保留好转账凭证,做到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这样即便被告不到庭应诉,法官也能查明事实,完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。另外,诚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之本。欠债不还已经有违诚信做人的原则,恶意逃避债务,更是错上加错。自由有度,行有所止。每个人在行使自身权利时,要注意不可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,这样才能构建更为和谐的公共秩序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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